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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1 Red light ticket 今天刚刚去court 交了$95的罚款,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,总算把$180的数额减掉了$85。这是第一次闯红灯的代价,就当是上了一堂课吧。
本来就是去plead guilty with an explanation, 但是那个法庭工作人员在那里数落我的“罪行”的时候,还是忍不住给自己辩护了几句。后悔啊,如果认错态度再诚恳一点,说不定还可以减更多呢。她居然说我当时开61km/h算是超速(限速60km/h的公路),还说闯黄灯也是违法的,被警察抓到一样可以开罚单的。朋友们,你说我以后怎么开车呢?
从法庭出来,到我们park 在meter的车那里,正好还差8分钟到1小时(我们投了一小时的币),又有一个警察在那里不知道抄谁的车牌。因为我们的车停得离meter稍微有一点点远,于是赶紧过去问了一下,确定我们的车没有问题。要是为了交红灯罚款拿一张parking 的罚单,那可就亏大了。
跟法律打交道,让人战战兢兢的。不过转念想一想,也就是罚点钱嘛,冤是冤点,做人做得这么小心翼翼就太没意思了。 据说市政厅因为太穷,就装了很多的摄像头抓超速和闯红灯来赚点钱,连给我减罚款的那位女士也说,cameras are all over the place. 大家还是小心为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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